根據(jù)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及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相關文件,2023年國際商務碩士研究生(第二批)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批次招生人數(shù)
25人
二、復試對象
詳見學院網站上公布的《經濟管理學院2023年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報送表(第二批)》
三、復試方式
筆試、面試均采用線下現(xiàn)場復試。
四、復試時間、地點及安排
內容 |
時間 |
地點 |
要求 |
報到、資格審查、面試抽簽 |
4月20日 13:00-13:50 |
會通樓504、514 |
考生報到、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
專業(yè)課筆試 (國際貿易) |
4月20日 14:00-16:00 |
會通樓504、514 |
考生持身份證提前30分鐘簽到考試 |
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50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 |
4月21日 8:00-18:00 |
江灣校區(qū)致用樓404、406 |
考生持身份證原件面試 |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江灣校區(qū)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qū)江灣一路18號)
五、復試內容
1.專業(yè)課筆試
筆試1門,科目為《國際貿易》,采用閉卷答題的方式,時間2小時,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
(1)綜合面試滿分為200分,包括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50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150分)兩部分。
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語讀、聽、說(含簡短個人簡介)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素質、大學階段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參加畢業(yè)論文及社會實踐情況、對本專業(yè)學科發(fā)展的了解情況以及人文素養(yǎng)等綜合素質與能力。
(2)面試時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除非考生主動放棄作答,即考生答題結束后,考官要主動詢問考生,是否回答完畢,是否還有內容進行補充。
六、資格審查
根據(jù)教育部文件要求,復試前必須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全面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考生參加復試前應準備以下資料,在4月20日13:00-13:50)到會通樓504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同時,參加面試分組抽簽。
復試資格審查材料要求:
1.應屆生
(1)準考證和初試成績單
(2)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復印件
(6)《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本人親筆簽名)原件;
(7)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例如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
2.往屆生
(1)準考證和初試成績單
(2)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加蓋有公章的大學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復印件;
(6)《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本人親筆簽名)原件;
(7)其它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例如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說明:不論是否錄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還。逾期報到、逾期提交資料、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考生須保證資格審查所有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七、錄取
1.復試總成績計算
復試總成績(300分)=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復試總成績≥180分方為合格。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合格則復試不合格。
2.錄取原則
按錄取總成績(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0.5+復試總成績×0.5)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同時結合本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按錄取總成績排名次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優(yōu)先錄取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總分相同,則按初試成績優(yōu)先;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英語成績優(yōu)先。
3.不予錄取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總成績<180分者;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60分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況審查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者;
(5)考生不按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接受“待錄取”者,或拒絕接受“待錄取”者,或已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確認其他高校“待錄取”者;
(6)因提供虛假材料、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有其他問題,由此導致最終錄取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予錄取,考生責任自負;
(7)應屆考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者;
(8)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學院組織各學院在入學后3個月內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1.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請務必在4月18日11:00前通過電子郵件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將申請書、有關證明材料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為“姓名+考生編號+報考專業(yè)名稱+享受的項目+總分數(shù)”(如“張三118472000001302,國際商務,三支一扶,290”),逾期不予受理。復試資格審查時,考生還需將加分材料的原件現(xiàn)場提交審查。
2.筆試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
3.復試工作人員統(tǒng)一佩戴工作證。學校復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務必增強防詐騙意識。
4.具體復試名單及復試結果請及時關注學院官網通知,復試具體流程請查閱《經濟管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復試名單及其他事項詳見官網公告和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九、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周老師,聯(lián)系電話:13702559210
經濟管理學院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