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學處理公告
日期:2019-11-01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五章第五十五條及《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guī)定》(佛科院教〔2017〕44號)第十章第五十六條,學校對給予退學處理但因難于聯(lián)系無法將退學決定書(退學證明)送交本人的,利用學校網站以公告方式送達,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七天后,即視為送交。具體名單如下:
姓名
|
專業(yè)
|
入學時間
|
處理依據
|
林天順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4+0) |
2018年 |
休學期滿,逾期兩周未提出復學申請
|
上述同學如對本公告有異議,可于2019年11月10日前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期間,不停止處理決定的執(zhí)行。
特此公告。
教務處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