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教學通知
教實踐〔2024〕6號
關于落實普通本科生實習安全管理,、報送為學生實習購買保險情況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為貫徹上級部門要求,,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普通本科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教高函〔2019〕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實習工作管理規(guī)定(佛科院教〔2017〕51號),、全日制本科生實習,、畢業(yè)設計(論文)等經費使用的若干規(guī)定(佛科院教〔2022〕15 號)等的文件規(guī)定,使各學院切切實實將本科生的實習安全和權益保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加以落實,,請各學院在近期就以下方面組織進行對照檢查,,報送為學生購買保險的情況:
一、各類實習的實習內容要嚴格按實踐教學大綱和各級,、各學院(部門)實習管理規(guī)定進行,,務必保障學生實習的安全、利益和權益
實習過程要為學生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不得安排學生到娛樂性場所實習,,不得違規(guī)向學生收取費用墊付,不得扣押學生財物和證件,。
二,、落實實習前為實習學生購買實習責任險或人身傷害意外險工作
各學院應嚴格按照全日制本科生實習、畢業(yè)設計(論文)等經費使用的若干規(guī)定(佛科院教〔2022〕15號),,全覆蓋為每位學生實習購買實習責任險或人身傷害意外險;購買保險費用從學院統(tǒng)籌支配經費中支出,,經費標準按佛科院教〔2022〕15號執(zhí)行,,保險有效時間應覆蓋每位實習學生的全實習過程。
各學院嚴格認真落實為學生實習購買保險工作。要按本通知要求填報“2023~2024學年第2學期學生實習購買保險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1)一式兩份,,一份留學院保存,、一份于2024年4月18日前(星期四)前報教務處教務與實踐科,填報數據按以下進行:2023~2024學年第2學期仍有學生實習的學院,,應全覆蓋為每位學生購買保險并確保保險有效期覆蓋學生全實習過程,,購買保險的數據按實際填報;2023~2024學年第2學期沒有學生實習的學院,,填報“無學生實習”,。
各學院要單獨建立實習生購買保險臺帳,將實習購買保險情況統(tǒng)計表,、購買保險的合同及其學生名單等的相關材料整理歸檔并由學院加以保存,,以便各級的檢查或評估。對違反或未按上級和學校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及通知要求執(zhí)行的,,后果由具體學院承擔,。
三、強化對學生實習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
各學院應督促好各系分管實習老師落實以上兩項工作,,確保進一步規(guī)范實習工作管理,,強化實踐教學工作監(jiān)督。
四,、工作聯(lián)系
黎老師,,辦公電話:82773569;辦公地址:仙溪行政樓A1-318,。
附件1:2023~2024學年第2學期學生實習購買保險情況統(tǒng)計表
(注:1.本通知電子文檔已在教務管理系統(tǒng)()中公布,,歡迎查閱。)
教務與實踐教學科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