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jù)《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在校貸款學生虛擬還款制度》,、《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大學生征信系統(tǒng)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對象: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在校本、??拼髮W生。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大學生不良信用內(nèi)容有:
(一)貸款誠信;(在校助學貸款學生無按時在虛擬還款系統(tǒng)進行還息還款造成的還息還款逾期)
(二)繳費誠信,;(即在校大學生惡意拖欠學宿費)
(三)困難生資格認定誠信;(即在校大學生在進行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欺騙行為)
(四)學術誠信,;(即在校大學生在參加學術活動中有抄襲,、代筆等欺騙行為)
(五)考試誠信,;(即在校大學生在各類考試、考核活動中有作弊行為)
(六)獎助學誠信,;(即在校大學生在申報各類獎助學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不當使用獎助學金等欺騙行為)
(七)生活誠信;(即在校大學生有攀比,、酗酒,、浪費、揮霍等行為)
(八)其他誠信,。(即在校大學生有除以上所述的其他欺騙行為)
第四條 助學貸款學生應按時登錄助學工作網(wǎng)進行虛擬還款操作及參加相關講座,、活動。
第五條 各學院要做好對本學院學生信用情況登記,,并每周在助學工作網(wǎng)學生信用檔案錄入相關信息,。
第六條 學校會定期在助學工作網(wǎng)、校院公告欄等宣傳陣地公布在校大學生信用不良記錄情況(每月1日—5日),。
第七條 對有信用不良記錄學生的處理方式:
(一)每月定期公布信用不良學生名單,;
(二) 學院輔導員對當月有不良信用記錄學生進行一次以上談心;
(三)連續(xù)兩個月出現(xiàn)3次以上(不含3次)不良信用記錄學生,,取消其校內(nèi)勤工助學崗位的申請資格,,在其連續(xù)3個月內(nèi)不再產(chǎn)生不良信用記錄后方可恢復其申請資格;
(四)學生信用情況與每年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格認定考核掛鉤,,本年度學生每產(chǎn)生一筆信用不良記錄,,下年度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格認定考核扣減5分,被列入信用黑名單一次扣50分,;
(五)學生信用情況與各類獎助學金的申請掛鉤,,本年度學生每產(chǎn)生一筆信用不良記錄,在國家獎助學金評審中扣減5分,,被列入信用不良黑名單的取消其申請資格,;
(六)累計有信用不良記錄5筆以上(含5筆)的學生會被列入信用不良黑名單。
第八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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