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團委:
按照《團章》規(guī)定 ,交納團費是團員的義務,。切實做好團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是團基層組織建設和團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也是團組織教育管理團員的一項措施 ,。按照《共青團廣東省委關于團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guī)定 (試行)》(團粵發(fā) [2005]11號) 和《佛山科學技術學院關于團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暫行規(guī)定》(佛科院團〔2010〕16號),結合我校團費收繳工作的實際,現(xiàn)將2014年度團費收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團費收繳對象:
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共青團員,。
二,、團費收繳標準:
1.本次收繳團費為年度團費,收繳標準統(tǒng)一嚴格按照團省委規(guī)定的團費收繳標準執(zhí)行,,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團員每月交納團費不少于1元,,我校按1元/月/人上交,,合計每人團費收繳為12元,;
2.保留團籍的共產(chǎn)黨員,從成為預備黨員之日起,,應交納黨費,,可不交納團費,也可自愿交納團費,;
3.團員除按規(guī)定交納團費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三,、團費收繳方式:
各學院收齊團費后存到學校指定賬戶(請務必拿到銀行回執(zhí)),。
開戶名稱: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賬號:666557758273
注意:必須以學院為單位將團費存進該賬號,不得以個人或團支部為單位將團費存進該賬號
四,、團費收繳須知:
1. 2014年度各學院團委上繳團費應以2014年度內(nèi)統(tǒng)計的團員數(shù)為基數(shù),;
2.各學院團委上交團費,其中學院團委留用團費總額的35%,,校團委留用團費總額的40%,,團費總額的25%上繳團市委;
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團費的團員,,團組織應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團費的,,按自行脫團處理,;
4.二級學院團委如未能按2014年度內(nèi)統(tǒng)計的團員數(shù)足額按時上繳團費,要責成檢查原因并采取切實辦法做好團費收繳工作,;
5.對拖欠團費的團員和拖交團費的團支部,,將取消其參加本年度學校和學院團委組織的所有評比活動的資格;
6.學校團委將配合團市委定期對二級學院團費收繳,、管理工作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審核,。
五、資料上交時間和地點:
1.各學院將團費存進以上賬號,,須拿到銀行回執(zhí),;
2.各學院將銀行回執(zhí)交到學校計財處(計劃財務處);并將銀行回執(zhí)的復印件交由學院團委書記簽名確認(不用蓋章),,與《XX學院團費收繳匯總表》(另附表)一起于12月19日前交到校團委組織部,;
3.《XX學院團費收繳匯總表》須上交電子版及紙質(zhì)版,其中紙質(zhì)版需要學院團委書記簽名,、蓋章,,電子版發(fā)到團委組織部郵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團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委員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