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位點所在學院: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秋季學期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粵教助函〔2021〕7號)文件要求,現(xiàn)組織開展2021年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名額分配
各學位點所在學院制定各學科或專業(yè)類別評分細則,嚴格對照細則和限定推薦名額向學校推薦候選人,寧缺毋濫。各學位點推薦名額分配如下:
學位點 |
在校研究生數(shù) |
推薦名額 |
機械工程 |
62 |
1 |
土木工程 |
61 |
1 |
獸醫(yī)學 |
67 |
1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37 |
1 |
光學工程 |
39 |
1 |
畜牧學 |
38 |
1 |
電子信息碩士 |
353 |
4 |
教育碩士 |
310 |
4 |
農(nóng)業(yè)碩士 |
371 |
4 |
國際商務碩士 |
173 |
2 |
獸醫(yī)碩士 |
212 |
3 |
合計 |
1723 |
23 |
說明:
推薦名額:學位點推薦名額=各學位點在校研究生總數(shù)/84。計算值小于1的學位點推薦名額按1個計,其他按照四舍五入處理。
二、申請對象
符合申報條件的在校碩士研究生。
三、申請條件
各學位點參照《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研究生獎助管理及評優(yōu)工作實施辦法》(佛科院研〔2017〕6 號)第六條基本申請條件(附件1),結合學科或專業(yè)類別特點自行擬訂評審推薦細則,細則應包括成果統(tǒng)計類型、分值以及權重,其中應進行候選人思想政治審核。凡屬于第八條規(guī)定的情形,不得申請。
四、推薦評審程序
1.各學位點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委員會,由學位點所在學院院長任主任委員,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長任副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研究生代表為成員,制定本學位點評審推薦實施細則和學院工作流程,并及時向研究生公布。
2.符合申報條件的研究生自愿申報,按照學位點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交學位點所在學院。
3.各學位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評審推薦,綜合學生各方面表現(xiàn),確定本學位點候選人名單,并在學院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上應附上研究生工作部受理申訴聯(lián)系方式。公示無異議后,將推薦候選人結果、學位點評審推薦實施細則、學位點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委員會名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2021年廣東省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蓋章掃描PDF版、excel電子表格)(附件3),于10月9日前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4.研究生工作部組織審核獲獎學生材料并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上報擬獲選名單,結果在全校范圍內(nèi)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向廣東省教育廳報送評審工作情況和評審結果。
附件:1.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研究生獎助管理及評優(yōu)工作實施辦法
2.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3.2021年廣東省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