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珍惜個人名譽,,自覺遵守考試紀律,,遵守考場規(guī)定,遵守本人報名時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書,。
二,、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
三、嚴禁購買所謂“研究生試題”和“答案”,,以免上當受騙,。
四、嚴禁尋求“槍手”替考,,也不要充當“槍手”替他人應(yīng)考,,違者將受到法律嚴懲。
五,、考試時如有違紀或作弊行為的,,將取消單科或各科考試成績,并將違紀作弊情況通報給招生單位和考生所在單位,,同時記入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和考生的人事檔案,。情節(jié)嚴重的,將給予暫停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1至3年的處理,。涉及犯罪的,,將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的有關(guān)規(guī)定依法處理。
六,、廣東省碩士研究生考試違紀作弊舉報電話:020-89338633,。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