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位點:
根據《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選聘與考核管理辦法》(佛科院研[2018]11號),現組織開展2019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6年聘用、且三年內未考核的碩士研究生導師,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考核基本條件
(一)熟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及我校研究生培養(yǎng)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落實導師第一責任制,立德樹人、教書育人;
(二)認真履行碩導的職責;
(三)所指導的研究生順利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并獲得碩士學位;
(四)科研經費充足,能夠滿足研究生開展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需要。
三、考核方式和考核結果
考核方式:實行指導教師自評、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評、研究生學院審核相結合的方式;
考核結果:碩士研究生導師考核分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一)滿足基本要求的指導教師,考核為合格。
(二)考核合格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可推薦為優(yōu)秀:
1.主持過省部級及以上教學科研項目;
2.指導的研究生獲得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學位論文;
3.指導的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或抽檢結果為優(yōu)秀;
4. 指導的研究生獲得過國家獎學金;
5.指導的研究生取得重要學術成果(如:論文、專利、專著或競賽獲獎等)。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考核為不合格:
1.發(fā)生重大教學事故或涉密事件,給學校造成惡劣影響;
2.有學術不端行為,經學校認定為事實者;
3.無特殊原因未參加考核者。
四、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考核合格的導師,可繼續(xù)招收和培養(yǎng)研究生;
(二)考核優(yōu)秀的導師,學校頒發(fā)榮譽證書,發(fā)放1000元/人獎金,并可適當增加招生名額;
(三)考核不合格的導師,學校暫停其下一年度招生資格,不予發(fā)放導師津貼。
五、其他
1. 考核以事實材料為依據,不得弄虛作假。
2. 各學位點參考《優(yōu)秀碩導評分參考標準》(附件2),制定優(yōu)秀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實施細則,報研究生學院備案(已備案且無修改的可不用)。
3. 優(yōu)秀碩導由各學位點審核推薦,優(yōu)秀名額不得超過本學位點參加考核人數的10%。
4. 考核結果在學位點公示三天后,于6月30日前將公示文件和《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結果匯總表》(附件3)紙質材料交研究生學院培養(yǎng)科,電子稿發(fā)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1:考核名單
附件2:《優(yōu)秀碩導評分參考標準》
附件3:《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結果匯總表》
附件4:《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表》
研究生學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