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位點:
根據《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簡章》公布的招生優(yōu)惠政策規(guī)定,現就做好2017級碩士研究生復試期間體檢費、住宿費和餐費報銷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銷對象、項目及限額
1.報銷對象:已注冊的2017級碩士研究生;
2.報銷項目:2017級碩士研究生復試體檢費、住宿費、餐費,共計三類;
3.報銷限額:憑復試期間的體檢發(fā)票、住宿發(fā)票、餐費發(fā)票等票據報銷。體檢費每生報銷最高限額為120元;住宿費每生報銷最高限額為360元;餐費每生報銷最高限額為120元;三類項目均不得超額報銷。
二、報銷程序
第一步:研究生本人按計財處規(guī)定的格式粘貼票據(三類項目的所有票據按體檢票、住宿票、餐費票的順序粘貼于一帖,每人限一帖),每張票據均須研究生本人簽名、導師簽名;
第二步:學位點研究生工作秘書審核、簽名并匯總(匯總表見附件,須按票據材料順序匯總所有學生報銷數目);
第三步:審核后的票據和匯總表由學位點所在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領導復核、簽名;
第四步:各學位點統(tǒng)一將票據和匯總表提交至研究生學院招生科,研究生學院負責人簽名審批后由各學位點統(tǒng)一到計財處辦理報銷。報銷工作完成后,相應款項應逐一落實到每個學生。
三、票據審核要求
1.各學位點研究生工作秘書須嚴格審核把關并做好每生實際報銷金額登記。審核票據時,應特別注意核對票據產生的時間是否發(fā)生在復試期間(2017年3月20日—4月30日),以及消費的地點是否發(fā)生在佛山市。不在上述時間、地點內的票據不予報銷。
2.研究生本人因票據遺失或提供的票據有問題不能報銷的,由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擔責任。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相關責任人須承擔相應后果。
四、其他
各學位點應于10月20日前完成本次報賬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請各學位點務必通知各相關班級研究生收集好發(fā)票后按照程序辦理報銷。
聯(lián)系人:羅老師 聯(lián)系電話:82771159
附件:2017級碩士研究生復試期間體檢費、住宿費和餐費報銷審批登記匯總表
研究生學院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