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建設項目申報的通知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文件
佛科院學〔2008〕28號
一,、總則
第一條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校園網是指在校園范圍內,,為全校教學、科研和管理提供信息服務的計算機網絡,,是實現(xiàn)校內各單位互聯(lián),、信息資源共享,并通過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CERNET)與其他公共網絡互聯(lián)的網絡系統(tǒng),,是學校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校園網是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接入單位和組成部分,其管理和使用遵守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的有關條例,,遵守國家有關計算機網絡管理的規(guī)定,。校園網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制度,網絡上不允許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活動,。
第三條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校園網管理模式為二級管理,,學校主要管理機構為信息網絡中心,負責學校校園網的規(guī)劃,、建設,、運行、維護與管理,,提供基于校園網的多種信息服務并承擔學校信息化建設的相關工作,。校內各單位的網絡運行和維護由本單位負責。
二,、網絡建設與管理
第四條 校園網及其網絡資源統(tǒng)一由學校進行管理調配,,未經學校信息網絡中心批準,任何單位不得自行使用,。任何單位不得私自租用或者架設出口線路,,不得私自與任何公司合作進行網絡服務及網絡經營活動。
第五條 徐曉網絡建設項目由信息網絡中心統(tǒng)一管理,,新建,、擴建和改建的網絡工程項目需由項目提出單位向信息網絡中心進行申報,經信息網絡中心審核工程方案并同意后,,方可進行施工,。
第六條 接入校園網的各單位須有網絡管理主管領導和二級網絡管理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網絡技術工作和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第七條 校內各種施工項目如可能影響或者破壞到校園網絡資源時,,需提前向信息網絡中心進行申報,,與信息網絡中心一起確定實施方案。
第八條 校內各單位利用校園網絡資源開設網絡教室或公用計算機房時,,需根據(jù)用途向主管單位申報,,經審批后再信息網絡中心及保衛(wèi)處進行確認和備案。未經批準,,私自利用校園網資源開設網絡服務場所的單位,,將報請學校進行相應處罰。目前已經開設的單位需按要求重新申報并備案,。